前上校特種情報參謀官性騷被記大過 興訟駁回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已婚的王姓前上校特種情報參謀官,涉在汽車內擁抱及親吻女同事,國防部軍事情報局認定構成性騷擾,處分大過1次。王不服興訟,法院認定不備訴訟要件,裁定駁回。

裁定指出,王男民國109年8月間於北市木柵動物園停車場在自己車上,強行擁抱及親吻女性同事,女方向軍方申訴。

王男表示,有以雙臂擁抱女方,原本要親她,她躲過,接著生氣下車,中間女方有回車上,聊一聊,沒有再碰她。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認定王男性騷擾成立,違犯程度屬重度,處分大過1次懲罰,王男後來退伍,他因不服懲罰令提起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本件記大過1次的懲罰令,是為嚴明軍隊內男女互動分際、維繫部隊紀律所為的懲罰權行使,王男不得就懲罰令提起行政訴訟,就算認為他可以提起撤銷訴訟,法院認為他確實有性騷擾行為,應受懲罰並無違誤,裁定駁回。可抗告。(編輯:謝雅竹)11206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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