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霧峰警分局小隊長毒品案涉洩密 遭羈押禁見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3日電)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偵查隊劉姓小隊長偵辦毒品大麻案疑洩密。檢方昨天搜索霧峰分局,帶回劉男等人偵辦,複訊後依洩密等罪聲押,今天凌晨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地方檢察署告訴中央社記者,昨天指揮台中市警察局督察室、警政署政風室與台中憲兵隊等單位搜索霧峰分局,帶回劉男與數名證人調查。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劉男涉嫌重大,向台中地方法院依洩密、貪污等罪聲押劉男,其餘人請回,今天凌晨經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霧峰警分局今天表示,年初偵辦網路販賣大麻毒品案,在向上溯源跟監蒐證時發現毒品案涉嫌人疑預知警方行動而有防備,懷疑有員警洩密,經向承辦檢察官報告,檢察官指示另案進行調查。

全案經檢察官12日指揮專案小組,針對劉男住處、使用車輛及辦公處所實施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偵辦。劉男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霧峰警分局依法予以停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編輯:孫承武)11206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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