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女協理不服羈押提抗告 高院駁回確定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北檢偵辦im.B詐騙集團案,日前聲押禁見女協理顏妙真,台北地方法院裁准。顏妙真提起抗告,高院今天審酌她共犯吸金犯罪所得可能高達數億元,有串證之虞等,駁回抗告。

全案起於,網路借貸媒合平台im.B成立於民國104年,涉以「假債權、真吸金」手法詐騙,外傳超過5000人受害,吸金金額超過新台幣25億元。

台北地檢署約談主嫌曾國緯、女友張淑芬、曾國緯的父親曾明祥、財務長潘志亮、發言人黃繼億等人,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台北地檢署再發動搜索,並聲押禁見女協理顏妙真,台北地方法院裁准。

顏妙真不服遭羈押禁見提起抗告,案件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高院今天駁回抗告,本件羈押禁見確定。

高院指出,依檢察官羈押聲請書及卷附證據,可認被告涉犯銀行法罪嫌重大,且尚有共犯與證人待檢察官調查釐清,以被告涉嫌共同違法吸金的犯罪所得可能高達數億元,被告與共犯或證人間具有一定利害關係,就算以鉅額保證金具保,仍難完全斷絕其滅證或勾串共犯、證人可能性。(編輯:蕭博文)11206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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