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28日電)宜蘭縣議員莊淑如的父親承認幫她賄選,法院今天宣判她當選無效,莊淑如決定上訴。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莊淑如日後若當選無效定讞,同選區落選頭民進黨籍黃惠慈有望遞補。
國民黨宜蘭縣議員莊淑如的父親莊阿養承認去年底縣議員選舉時幫莊淑如賄選,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宜蘭地方法院今天認定,莊阿養與女兒同住並投入選舉,若非獲女兒同意豈會擅自主張買票,因此宣判莊淑如當選無效。
對此,莊淑如表示,很遺憾一審的判決結果,她會上訴爭取清白,不會辜負選民對她的支持。
宜蘭縣選舉委會員指出,莊淑如去年底參選宜蘭縣第1選區(宜蘭市)縣議員,獲得3525票,以排名第7當選,比落選頭黃惠慈多63票。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地方民意代表當選人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缺額於法院判決確定日,由落選人依得票數高低順序遞補;若莊淑如上訴後仍敗訴定讞,黃惠慈有望遞補。
不過,遞補者須具備相關條件,除當時得票數須達這個選區最低當選人得票數1/2,且於這次選舉可遞補當選時未犯賄選等罪確定,才能符合遞補資格。(編輯:戴光育)11206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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