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1日電)桃園市男子謝慶輝與蔡松斌及林䥵妘合謀,將黃姓乾弟拐賣柬埔寨談妥摘器官牟利,因交易取消未得逞,桃園地院今天審結,判謝慶輝5年6月、蔡松斌及林䥵妘2年4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檢警調查,從事詐騙工作的謝慶輝與黃男相識多年為拜把兄弟,謝慶輝從網路上得知柬埔寨有器官買賣,為了牟取百萬利益竟選擇出賣黃男,並以出國從事行政工作保證底薪月入新台幣6萬、7萬元誘騙黃男,再透過蔡松斌與林䥵妘協助,林䥵妘負責仲介柬埔寨買家,由另由王子明與林沂鋒2人負責送機工作。
桃園地方法院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林䥵妘透過手機通訊軟體與柬埔寨掮客「叶謹言」聯繫談定酬金,於去年7月底將黃男送出國,沒想到「叶謹言」卻說貨主已找到配對人拒絕交付酬金,蔡松斌只好聯絡柬埔寨綽號「柳丁」的男子向黃男供出實情,由黃男自行買機票返台。
桃園地院審理時,謝慶輝雖否認犯行,並辯稱只是介紹工作給黃男、不知賣器官情事,但因蔡松斌與被害人的證詞,另參考謝慶輝在案發後有勾串證人試圖掩飾犯行等行為,足堪認定謝慶輝犯行。至於蔡松斌則坦承犯行,林䥵妘雖坦承犯行,但表示自己都是和蔡松斌聯絡,不知謝、蔡2人如何分工分潤。
合議庭指出,林䥵妘與蔡松斌犯行有考量2人作案未遂,以及犯後坦承減輕其刑,至於謝慶輝部分僅考量作案未遂減刑,桃園地院今天審結,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判謝慶輝有期徒刑5年6月、蔡松斌及林䥵妘2年4月徒刑,可上訴。
至於王子明與林沂鋒,另由嘉義地方法院審判。(編輯:李錫璋)11207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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