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4日電)營建署張姓組長、詹姓課長涉收賄,並疑透過某立委張姓執行長護航多家業者。台北地檢署昨天聲押禁見張姓執行長、張姓組長。台北地方法院今天清晨裁定2人羈押禁見。
另外,涉嫌行賄的陳姓、江姓業者也遭檢方聲押,但2人坦承行賄事實及犯行,北院裁定分別以新台幣300萬元、70萬元交保。
檢調獲報,指張姓組長、詹姓課長涉嫌於民國110年至111年間,疑似透過某立委張姓執行長牽線,收受數家業者賄賂,暗中給予業者投標指導與協助,而護航雲林縣綠電案、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等多起標案,再輾轉透過張姓執行長向地方政府申請前瞻計畫補助,粗估收賄金額達新台幣數百萬元。
台北地檢署12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處,執行搜索22處,包含張姓執行長辦公室座位、營建署等多處住居所,並約談張男、詹男、張姓執行長等23人說明。
檢察官漏夜偵訊後,昨天以張男、張姓執行長及涉嫌行賄的陳姓、江姓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行賄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詹男50萬元交保。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姓執行長、張姓組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編輯:管中維)11207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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