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毒品前科犯撞死 家屬指沒毒測、警稱依法行政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4日電)新北林姓男子6月騎機車與砂石車碰撞後死亡。家屬指肇事劉姓司機有毒品前科,恐涉毒駕,但警方沒毒測、縱放人犯。警方說,劉男非法律規定「應受尿液採驗人」,無法強制驗毒。

新北市警消6月23日獲報,69歲林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八里區中山路3段一帶時,碰撞砂石車,頭部疑遭車輪輾過,當場死亡。

死者家屬今天發布文字質疑,肇事劉姓司機曾有毒品前科且被判刑,仍在假釋期間,此次事故可能涉及毒駕,但警方第一時間沒有毒測、行政怠惰,面對命案竟如此輕忽,如果因該驗未驗而縱放人犯,台灣司法維護公理與正義何在。因此已委託律師向檢方申請對肇事司機驗毒,希望為親人討公道。

死者家屬委任律師王朝正指出,根據刑法,毒駕與酒駕同樣嚴重,但本案發生時,警方並未對肇事駕駛進行驗毒。家屬相當痛心,認為此舉可能讓劉男逃脫毒駕致死刑責,最終只需繳罰金就了事,且因罪名為過失致死,他的假釋身分也不會被撤銷。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說,警方趕抵後已立即調閱監視器及採證,現場未發現毒品違禁物,肇事駕駛人也不是「尿液採驗實施辦法」所定「應受尿液採驗人」,無法強制實施毒品檢驗,而駕駛人經檢測酒測值為0,全案報請檢察官相驗偵辦,車禍部分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及作業程序處理。(編輯:張銘坤)11207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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