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6日電)桃園市警察局桃園分局今天表示,某社區出租套房男女吵架遭民眾舉報;員警到場協助,發現24歲張男報身分證號要先看手機且報的是他人身分證號,深入調查後確認張男遭通緝身分,依法解送歸案。
桃園分局中路派出所長吳政哲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昨晚6時許,中路派出所接獲中山路某社區居民報案表示,在1處出租套房內傳來男女爭吵及砸東西的聲音,請警方派員了解處理,員警簡成驊及鐘嘉呈立即趕赴現場,會同房東前往察看。
吳政哲指出,警方抵達時,林姓女子匆忙跑到共用客廳門口向員警表示,和張姓男子因故發生爭吵,2人已沒事不須協助,但員警見她神色慌張且衣服及門板上染有血跡,堅持要見到張男,林女一度想關門遭員警攔阻,張男則告訴警方,2人吵架時摔破醬油瓶,不慎割傷腳但已沒事。
吳政哲說,員警要釐清身分時,張男卻表示登記女友資料即可,察覺有異的員警請張男自報身分證號,張男卻說要看手機才知道,所報證號者照片也跟張男完全不一樣,遭員警識破後確認張男因涉及詐欺案遭基隆、新北及屏東地方檢察署共發布3條通緝身分,全案依法解送歸案。(編輯:陳仁華)11207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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