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萬安演習 內湖男拒不配合疏散民防法送辦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4日電)北部萬安46號演習今天登場,北市內湖區23歲王男將車子停在停車場後徘徊,員警多次勸導拒不配合進入防空避難設施,全案依違反民防法送辦,是北市萬安演習第1張裁罰通知。

配合國軍漢光39號實兵演習,北部地區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萬安46號演習,民眾及行駛車輛聽聞防空警報後,需配合實施人車管制,違者將受罰。

但內湖區有1男未配合演習管制遭罰,台北市內湖警分局港墘派出所員警在演習期間於內湖路上1處室外停車場,發現王男停好車後,仍在室外停車場內走動,現場員警發現後多次勸導無效。

由於王男拒不願配合員警引導進入防空避難設施內避難,持續逗留室外停車場,違規事實明確,警方依違反民防法第25條送辦,也是今天北市萬安演習的第1張裁罰通知。

內湖分局表示,民眾在萬安演習警報發放後,若經規勸仍未配合實施疏散、避難等其他必要管制時,依民防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編輯:孫承武)11207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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