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24日電)屏東長治鄉長古佳川涉嫌動用公款買張惠妹演唱會紀念品及私人開銷,屏檢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古佳川與張姓特助;古佳川在移審後法院裁定續押。
屏檢指出,古佳川自民國107年12月擔任屏東縣長治鄉長並連任,在109年至110年間與張姓特助聯手,透過不實核銷詐取公款支應私人開銷。
屏檢調查,古佳川在109年5月24、5月26日、12月13日,並未實際前往一家餐廳消費,卻指示張姓特助事先取得空白收據不實核銷,並註明鄉長先行墊付字樣,使不知情的鄉公所主計、出納誤認古佳川因公餐敘而代墊費用,進而製作成長治鄉公所支出後,再由古佳川審閱核章撥款至帳戶。
另外,古佳川購買張惠妹跨年演唱會紀念品與家人生日聚會等均為私人開銷,也均以事先取得空白收據再不實方式核銷,金額達新台幣5萬8000多元。
案經屏檢偵辦後,認為古佳川與張姓特助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張姓特助已於偵查中繳回犯罪所得,古佳川則於移審後經法院裁定繼續羈押。(編輯:黃世雅)11207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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