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涉勒死計程車司機 適用國民法官參審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4日電)酒醉的陳姓男子疑在汐止火車站外排班林姓計程車司機的車輛附近小便,雙方爆發衝突,陳男涉徒手勒斃林男。士林地檢署今天依殺人罪起訴陳男,本案將適用國民法官參審。

全案起於新北市汐止火車站前廣場4月6日清晨6時許的肢體衝突事件,警方到場發現林姓男子已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陳姓男子輕傷,由員警戒護送醫,身上有酒氣,一度無法製作筆錄。

警方調查,陳男疑似在林男駕駛的計程車附近小便,林男不滿上前理論,雙方爆發口角,隨後演變為肢體衝突,過程中陳男涉徒手勒住林男咽喉,導致林男窒息,送醫後傷重不治。

士林地檢署指出,本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今天依殺人罪起訴陳男,適用國民法官參審。陳男羈押期限屆滿,今天將移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並召開延押庭裁定是否延押。

國民法官新制今年1月1日起施行,是司法史上首次讓一般國民以法官身分參與審判,凡年滿23歲的國民都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法庭上將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討論、一起審判重大刑事案件。

士林地檢署指出,依國民法官法規定,除少年犯、毒品案件外,檢察官起訴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應行國民參與審判,因此本案為適用國民法官參審的案件。(編輯:唐聲揚)11208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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