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輪撞引水船釀2死 中籍船長1年未到庭被沒收保金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5日電)香港籍貨輪「騏龍輪」於台北港撞翻「永華6號」引水船,致引水船上2人罹難。士檢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騏龍輪黃姓中國籍船長等人。黃姓船長1年多未到庭,士院裁定沒收50萬元保釋金。

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騏龍輪於民國109年3月9日下午離開台中港,同日晚間7時許抵達台北港防波堤外。

起訴指出,陳姓引水人從永華6號登上騏龍輪時,與黃姓船長等人都未保持正確瞭望,也未用雷達或電子海圖了解周遭船舶動態,未察覺永華6號由騏龍輪左側往船頭方向行進,致永華6號遭騏龍輪撞翻後沉沒,船上2人落海身亡。

檢察官現場勘驗與調取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黃姓船長等人,全案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

士院裁定指出,黃姓船長向檢察官聲請解除出境、出海,檢察官於109年12月1日訊問後,諭令黃男具保新台幣50萬元並解除出境、出海。

裁定指出,法院去年1月開庭,黃姓船長辯護人主張黃男因疫情無法入境,法院則函請內政部移民署准予黃姓船長辦理特別入境許可;又黃姓船長辯護人於同年8月稱,因中國軍演未核准黃男簽證,請求展延行政作業時間。

士院指出,法院去年12月開庭,辯護律師提出黃男陳述書表示,黃男居無定所,有無法出庭難處,同時解除辯護委任;今年7月黃姓船長仍未到庭,審酌黃男人在中國,居無定所,無從拘提,因此日前裁定沒收50萬元保釋金。可抗告。(編輯:李錫璋)11208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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