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駕駛未停讓行人 婦人走斑馬線遭撞亡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0日電)屏東楊姓男子日前開車左轉,未依規定停讓行人,撞上綠燈行走在斑馬線上的江姓婦人導致死亡,警方依監視器研判,男子行為不符合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標準。

屏東縣警察局交通隊交安組分隊長俞維晉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8日晚上8時許,35歲楊姓男子開車由機場北路直行至勝利路口左轉,74歲的江姓婦人行走行人穿越道步行,雙方發生碰撞,江姓婦人送醫後重傷不治;楊姓駕駛酒測值為0。

警方表示,依規定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違者最重可處新台幣6000元,造成死傷最高可罰3萬6000元;8日晚上發生的事故,初步依路口監視器畫面研判,男子行為並不符合停讓標準,後續將進一步車禍事故鑑定開罰,但交通事故釀死亡,已依過失致死移送偵辦。

警方強調,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自今年1月至7月,共取締1508件;呼籲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務必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以免憾事發生。(編輯:張雅淨)11208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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