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0日電)死囚黃春棋等人認為最高法院分案實施要點中的「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原則,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去年10月舉行說明會後,定於8月14日下午3時宣示裁判。
現行最高法院刑事分案實施要點規定,「原審更三審以上再行上訴之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發回更審再行上訴案件」應由原承辦股辦理,即俗稱的「連身條款」。
包括黃春棋等死囚及前唐榮鐵工廠公司營建部經理劉政哲等人,認為最高法院分案的連身條款違反憲法公平審判、審判獨立及平等原則等,陸續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將46案併案後,於去年10月24日舉行說明會,劉政哲、黃春棋等人的訴訟代理人、關係機關最高法院、司法院刑事廳、專家學者出席,分別提出合憲或違憲的看法。另外,有3名大法官迴避,大法官吳陳鐶線上參與。
說明會結束後,仍有人提出聲請釋憲,至今共52件併案,其中包含35名死囚為聲請人。憲法法庭定於14日下午3時宣示裁判。
法界人士指出,若宣示違憲,死囚可能獲重新審理的機會。(編輯:方沛清)11208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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