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7日電)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今天表示,呂姓少年無照駕車且拒絕酒測遭罰新台幣18萬元,由少年父親辦理分期,卻因故停止繳納,執行人員日前向呂父道德勸說,呂父即到台北分署一次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發布新聞稿指出,16歲的呂姓少年今年1月間駕車行經台北市林森北路時遭警方攔檢酒測,少年當場拒絕酒測。
台北分署表示,警方以呂姓少年無照駕駛且拒絕酒測為由舉發,由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18萬元,並限制少年自裁決日起3年不得考領駕照。
台北分署指出,呂父代替兒子辦理18期的分期繳納,僅繳納1期後即未再依分期條件續繳,由於遲未繳納,案經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把未繳納罰鍰移送台北分署強制執行。
台北分署指出,執行人員調查發現,呂父有多次酒駕紀錄,也曾因此被判刑,便以此為切入點,道德勸說呂父應多注意孩子的日常生活,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呂父才同意以現金一次繳清兒子所欠的17萬元罰鍰。(編輯:張雅淨)11208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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