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員轉傳黨代表當選名單挨告 北檢不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2日電)台灣民眾黨陳姓黨員去年12月間轉傳黨主席及黨員代表當選人名單到「民眾黨黨員溝通平台」群組,被民眾黨提告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台北地檢署今天將陳男不起訴處分。

民眾黨提告指出,陳男明知未公開的「台灣民眾黨第二屆黨主席及黨員代表當選人名單」是民眾黨的營業秘密,未經民眾黨同意,去年12月14日中午以LINE傳送當選名單的PDF檔案到「民眾黨黨員溝通平台」群組,涉嫌違法營業秘密法及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嫌。

檢方指出,營業秘密法規定,「營業秘密」是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的資訊,且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檢方表示,本案的標的物並不符合營業秘密法規定「營業秘密」構成要件,且相關名單被放在民眾黨的內部群組中,許多黨員都能閱覽下載,陳男所為並不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罪。

檢方認為,查無其他積極證據可證明陳男有何犯罪行為,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編輯:張銘坤)11208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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