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2日電)媒體人彭文正對蔡總統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一審敗訴,高院發回更審,北院由相同法官審理。彭文正向法官求償200萬元,一審判彭文正敗訴。高院今天仍判彭文正敗訴。
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彭文正僅就總統蔡英文是否取得博士學位的事實請求確認,而非請求確認法律關係,不符民事訴訟法要件,予以駁回。彭文正不服,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將原判決廢棄,發回台北地院更審。北院更一審重新分案,仍由一審的法官張詠惠為受命法官。彭文正質疑判決遭政治干預,侵害他的訴訟權、名譽權,向張詠惠求償新台幣200萬元,並於三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1日。
一審北院認為,張詠惠未因作出判決,或由台北地院依法公告及製發新聞稿,而犯任何職務上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難認有故意隱匿彭文正確認利益的主張,而有故意違背應執行職務的錯誤,因要件不完備,因此判決彭文正敗訴。
案經彭文正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高院發布新聞稿指出,難認彭文正名譽因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的判決內容受損,且台北地院依法公告判決內容,屬依法作為,不至於侵害彭文正的訴訟權、名譽權。
二審指出,就彭文正指控張詠惠提前洩密判決內容給媒體,經查相關判決新聞稿為台北地院公共事務室摘要重點製作,僅說明判決理由,文字用語無損及彭文正名譽,且媒體報導內容有無平衡、公平,與彭文正無涉,因此認為彭文正上訴無理由,仍判決彭文正敗訴。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208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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