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上高捷輕軌 警處理自摔案比對逮男開罰

騎車上高捷輕軌 警處理自摔案比對逮男開罰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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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9日電)一名機車騎士把車騎上高雄輕軌軌道,被民眾拍下PO網引發議論。鼓山警分局處理一起自摔事故時,發現洪姓男子機車與掌握輕軌上照片相符通知捷警,昨晚前往查緝到案開罰。

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高雄點Kaohsiungtien」貼出1張照片,身穿白色上衣男子27日晚上騎車行駛在輕軌愛河段高架軌道上,引發網友議論。網友留言「下次騎上高鐵軌道也不意外」,也有人疑惑這要從哪騎上去,並紛紛認為應該重罰嚴懲。

高雄市警局捷運警察隊今天新聞稿指出,警方獲報後先與高雄捷運公司聯繫,除調閱相關監視畫面追查涉案男子行蹤,派員加強巡邏;高捷公司也檢視「駁二大義站」(C12)至「光榮碼頭站」(C10)區間軌道區狀況,包括草皮、軌道或設備有無受損。

高捷警表示,鼓山分局員警昨天凌晨獲報處理1件機車自摔案,發現自摔的34歲洪男(有多次公共危險前科) 旁停放1輛未懸掛車牌機車。員警事後覺得可疑,與捷運警察隊聯繫,經比對下發現洪男特徵與輕軌違規男子特徵相符。

捷警昨天下午5時30分前往洪男大寮區住處,經先行調閱住處大樓周邊監視器,確認洪男騎乘機車為未懸掛車牌同型機車,與涉案交通工具相符,隨即上樓找到人。

警方調查,洪男27日晚間8時許騎車進高雄輕軌軌道區,期間被民眾發現拍照PO網,並在「真愛碼頭站」駛出,最後又繼續騎車閒晃至壽山,直到28日凌晨自摔。鼓山警方到場處理時,經比對人車特徵發現有異順勢偵破。

洪男警訊中供稱,當晚心情不好才騎車在市區閒逛,行經「駁二藝術特區」時騎進輕軌軌道區,一路沿軌道到了「真愛碼頭站」後,右轉由人行腳踏車步道過愛河橋,進入高雄流行音樂中心遊蕩。

雖然洪男表明悔意,但行為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規定(非大眾捷運系統車輛或人員,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處所)。當場由員警開單告發,移請市府交通局裁罰,最高可開罰新台幣7500元罰鍰。(編輯:孫承武)(編輯:孫承武)11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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