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案件審理法新制上路 落實營業秘密訴訟保護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0日電)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今天正式施行,司法院表示,新制上路將使智慧財產訴訟制度更具專業、效能及符合國際潮流;營業秘密保護更趨完備,讓「護國群山」安穩發展。

立法院今年1月12日三讀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修正案,總統2月15日公布,司法院定8月30日正式施行。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長程怡怡指出,本次修法是智慧財產訴訟制度重要里程碑,新制9大重點包括完備營業秘密訴訟保護、擴大採行強制律師代理、擴大專家參與審判、智慧財產案件集中審理、訴訟紛爭解決一次性(避免裁判歧異)、促進審理效能、增進科技設備審理(司法E化升級)、增訂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及解決實務爭議。

程怡怡表示,新制落實專業審理,除了於各級法院設立智慧財產專庭(股)、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庭實施民刑分流制度以外,司法院也將持續辦理智慧財產訴訟、國安營業秘密訴訟保護等研習課程,強化法官專業知識。

程怡怡指出,司法院另已完成增(修)訂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閱卷及不公開審判辦法、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等13部法規命令,以及行政規則的配套子法法制作業,供各法院辦案時遵循。司法院於官網建置「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專區,以利各界隨時掌握資訊,瞭解制度內涵。(編輯:孫承武)11208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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