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31日電)高雄小港1間工廠今天下午發生工安意外,51歲盧姓外包商觸電不治;高雄市勞檢處表示,雇主未適當防護,已勒令停工,將移送雇主,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罰金。
高雄市警察局小港分局下午獲報,中林路上1間高爾夫球具維修工廠內進行3個月1次的例行性檢修保養,並由51歲盧男及其24歲兒子進入2樓廠房施工。
工廠外包商盧姓父子進行靜電除油機維修保養作業時,51歲工人疑似感電休克,當場倒地經送醫後死亡,盧姓工人兒子則無大礙。
勞檢處發布訊息表示,經初步調查研判,雇主使勞工於接近低壓電路或其支持物從事作業時,未於此電路裝置設置絕緣設施及使用防護裝備,已勒令現場停工。
勞檢處指出,雇主違反職安法第6條第1項規定,致發生勞工死亡災害,將於調查後移送地檢署追究雇主責任,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罰金。(編輯:陳仁華)11208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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