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星周渝民夫婦遭詐保費 保險經紀人判刑2年8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藝人「仔仔」周渝民與妻子喻虹淵民國107年間與馮姓保險經紀人簽署儲蓄險保單,馮女涉向喻女詐得新台幣3447萬餘元,遭詐欺罪起訴。台北地院今天判決馮女2年8月徒刑,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馮女與喻女為朋友,2人於民國107年間簽署6年期儲蓄保險,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均為周渝民,雙方約定保險費用共分6期繳納,每期684萬餘元,以喻女名下帳戶自動轉帳方式繳納。

檢方表示,馮女於108年4、5月間向喻女誆稱,若以轉帳方式繳款,因此件保險費用額度甚鉅,恐引起國稅局查稅,並遭金管會誤認洗錢,要求喻女以現金交付保費後,由她代表保險經紀人公司向壽險公司繳款。

檢方查出,喻女於108年5月間至110年9月間,陸續將第2、3、4期保險費用給馮女。馮女誆稱若預繳第5、6期保險費用,可獲預繳優惠347萬餘元,喻女於109年9月間,分別將第5、6期費用交付馮女,總計3447萬餘元。

喻女後來陸續收到壽險公司的保險費用催繳訊息,才發現受騙而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馮女,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編輯:戴光育)11209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