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6日電)前食藥署疫苗專家審查委員會委員劉滄梧涉嫌洩漏高端疫苗重大消息,供妻子施庭芳買股並獲利15萬餘元,士院審酌劉、施認罪,繳回犯罪所得,今天各判刑3月、1年6月,均緩刑。
士林地方法院新聞資料指出,施庭芳為求迅速獲利,不思遵循法律規範,破壞證券市場公開、透明的交易秩序;劉滄梧身為衛福部遴選作為決定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政策的專家委員,竟未恪遵攸關疫苗生產利益的保密義務而洩密給施庭芳,2人所為均值非難。
士院認定,劉滄梧犯刑法非公務員洩漏業務知悉之國防以外秘密消息罪,施庭芳則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
士院指出,劉滄梧、施庭芳偵查中自白犯行,施庭芳並已繳交所有犯罪所得,依證交法規定減刑;士院另考量犯罪動機、手段等情狀,判劉滄梧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繳公庫20萬元;施庭芳判刑1年6月,緩刑4年,繳公庫100萬元,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時任食藥署疫苗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專家委員劉滄梧,與任職於台大醫院的施庭芳為夫妻。
民國110年7月18日下午,食藥署召開疫苗專家審查會議,審查結果建議有條件通過高端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緊急使用授權,劉滄梧將此重大消息洩漏給施庭芳。
士檢指出,施庭芳於110年7月19日重大消息公布前,在高端公司股價每股約新台幣260.5元買入20張股票,並分批在平均股價約268元的7月23日、7月26日分2次賣出15張、5張,獲利新台幣15萬1000元。
士檢依刑法洩密罪起訴劉滄梧,另依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起訴施庭芳,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做出一審判決。(編輯:蕭博文)11209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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