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8日電)台中首件國民法官案,劉姓男子毒駕闖紅燈釀2死1傷,昨天與今天開庭審理。檢方舉證劉男肇事逃逸犯後推卸責任,求刑20至22年,辯方以患有精神疾病爭取減刑,今天下午將宣判。
檢警查出,48歲劉姓男子曾因酒駕4度遭判刑,今年1月14日吸食安非他命後,隔天晚上無照開車外出,先在東區復興路與立德街口時,追撞前方1輛停等紅燈小客車後逃逸。
劉男接連闖紅燈、逆向行駛,在東區東光園路與振興路口時,闖紅燈撞上65歲葉姓男子騎乘、38歲與39歲雙載的連姓姐妹共2輛機車,造成2死1傷,檢方偵辦後依毒駕致死等罪嫌將他起訴。
台中地院由3名職業法官、6名國民法官及2名備位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昨天與今天開庭審理。
檢方指出,劉男漠視用路人安全,沒有駕照及吸食毒品後開車外出,且在第1次肇事後逃逸,5分鐘內闖10個紅燈、5次逆向及1次開車上人行道共16項違規,且劉男有毒品、酒駕、強盜等前科仍犯案,顯見對刑罰反應較低。
檢方審酌,劉男犯後畏罪逃避責任,雖罹患精神疾病卻未規律就診服藥,並將責任推給同居人,事件造成2個家庭破碎、生還者身心受創,並未獲被害人家屬原諒及和解。
刑度部分,檢方提出危險駕駛致死罪,建議有期徒刑18年,肇事逃逸部分建議有期徒刑6年,合併應執行刑求刑20至22年。
辯護律師團則主張,劉男長期患有精神疾病,因多次長時間進出監獄,無法規律到精神科就醫拿藥,都在獄中培德醫院就醫,因得知精神支持的同居人與先出獄的獄友發生不正當關係,因此吸食毒品想逃避現實。
辯方指出,劉男事發當天第1次發生事故時,有賠償對方的意願,但對方報警讓劉男擔心再度入監才逃逸,過程中精神疾病發作而發生意外,且案發後劉男都坦承犯案、態度配合,請法院依法減刑、從輕量刑。
死者葉男的女兒、連女的哥哥及大姊都出庭,審判長詢問葉男的女兒判決建議,她一度落淚表示,從小與父親相依為命,現在有失去靠山的感覺,案件感受不到劉男的愧疚感,希望能判他無期徒刑,不要再出來危害大眾。
連女的哥哥則說,事件造成2個妹妹1死1傷,案發在今年過年前5天,過年期間全家人都在辦小妹後事及照顧大妹,且大妹至今無法正常行走仍在復健,劉男有多項前科,希望能夠重判。
合議庭今天上午審理後,審判長當庭諭知,全案今天下午3時將宣判。(編輯:郭諭儒)11209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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