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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25日電)明揚公司廠房爆炸意外,釀重大死傷,屏東縣長周春米今天還原報案時間,消防局22日下午5時31分獲報,但在當天下午5時10多分就有警報器鳴動,等於警報器響了20分鐘才報案。
屏東縣政府今天召開明揚公司違失處置記者會,周春米在會中還原22日案發當天接獲事故的報案時間,消防局在當天下午5時31分接獲報案,隊員在5時42分抵達現場,5時55分獲得安全資料表,約2至3分鐘後,著裝入室搶救,爆炸時間點就發生在6時01分。
周春米說,後續調查掌握到,明揚公司約在下午5時10多分的時候,在倉庫的東南側,就有1個警報器鳴動,並依據員工的通訊軟體群組內有提到有異常怪味,也有員工拍到有白煙冒出的情況,當時就有疏散,但是直到5時31分才報案。
另外,消防指揮人員搶救工廠火災時,工廠管理權人應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但明揚公司並未指派,因此依消防法重罰新台幣150萬元。
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日廠房發生大火,4名消防員及6名員工因爆炸來不及逃出。依據屏東縣政府統計,整起事故累計造成9死(4名消防員、5名員工)、110人輕重傷(含11名警義消),仍有1名員工失聯。(編輯:黃世雅)11209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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