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媒體收炸彈恐嚇信 警初判與陸生張海川手法相符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6日電)刑事警察局今晚表示,有2家媒體昨天分別接獲網路恐嚇信件,內容要求若不刪除「Lin bay好油」事件新聞就要放炸彈,初判和中國籍研究生張海川犯案手法相符,已加強相關安維。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今晚透過新聞稿表示,近來網路恐嚇放置炸彈事件頻傳,國內有2家媒體昨天分別接獲恐嚇電子郵件且署名為「Boys bomb」及「邱國政(冒名國防部長)」,信件內容都提到「已在某處安裝炸彈,要求於一定時間內刪除所有『Lin bay好油』事件的新聞,否則將進行引爆」等恐嚇言論。

刑事局指出,經分析上述恐嚇郵件內容語法及重複涉案電子信箱,初判和先前署名「唐澤貴洋」的中國大陸籍犯嫌張海川犯案手法相符。

此外,張海川已於去年6月14日遭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目前人已出境,刑事局將持續循「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合作機制」通報對岸協助查處。

警政署說,為求慎重起見,已要求刑事局及轄區警局加強相關安全維護工作;同時呼籲,因網路具備匿名特性,對於有心人士利用網路進行惡作劇恐嚇行為,已違反刑法151條恐嚇公眾罪,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編輯:李錫璋)11209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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