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6日電)莊姓男子今年7月初酒後與葉姓街友起爭執發生肢體衝突,葉男因大腦出血送醫不治,嘉義地檢署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將莊男起訴,今天移審嘉義地方法院,法院裁定繼續羈押,不禁見。
嘉義地院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此案屬於故意犯罪而發生致死亡結果,適用國民法官法,為嘉義地區國民法官參與審理判第3案,因莊姓男子為原住民,嘉義地院分為國審原訴字第1號案件。
經抽籤分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張志偉、法官鄭諺霓、法官陳盈螢,全案將依國民法官法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審理。
法院審酌,相關事證確定莊姓男子在羈押前居無定所,且有多次涉犯刑事案件,均因通緝才到案,有事實足認莊男有逃亡之虞,裁定繼續羈押,但無對禁止接見通信的必要。
起訴書指出,莊姓男子與葉姓男子同為街友,但互不相識,今年7月6日凌晨3時許,莊男酒後在嘉義車站前,與患有聽障的葉男因溝通不良發生肢體衝突,葉男先推了莊男,2人發生扭打,即使葉男往後摔倒、後腦撞擊地面,莊男持續用手毆打葉男後離開。
葉男當天凌晨4時許帶著行李到嘉義車站前身障公廁內後昏倒,直到上午8時許被工作人員發現後報警,葉男送醫後,因頭部外傷併顱骨骨折等傷勢嚴重,不治身亡。(編輯:郭諭儒)11210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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