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2日電)林姓受刑人不滿因服刑無法投票,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聲請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於本案訴訟確定前,在台北監獄設置投票所或其他適當方法,供林姓受刑人行使明年總統及立委選舉投票權,可抗告。(編輯:蕭博文)1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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