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0日電)中部多所大學生遭無卡分期購買3C產品詐騙,檢方清查已高達200多件。台中地院昨天裁定涉案林姓通訊行業者羈押禁見、林姓業務員限制住居;業務員部分,檢方今天已向法院提起抗告。
台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檢方獲報中部地區大學生因辦理無卡分期購買3C產品遭詐騙案後,於28日指派檢察官指揮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刑事警察大隊,持搜索票至涉案人住處、公司等地搜索,扣得手機、電腦、購買合約書及相關證物等。
檢方並於當天拘提34歲林男(通訊行業者)、27歲林男(通訊行業務人員)、通訊行員工紀男3人到案,經檢方29日複訊後,認定林男等2人,涉犯加重詐欺罪嫌重大,且2人經辦無卡分期詐欺文件資料高達200多件,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紀男則予以交保8萬元。
經台中地院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裁定林姓業者羈押禁見、林姓業務員限制住居;台中地檢署今天針對業務員裁定限制住居部分,於今天收到裁定後,已立即向法院提起抗告。
檢警查出,中部多所大學發生學生遭詐騙案,疑似通訊行業務員向學生謊稱,只須被害人申辦手機或購買筆電等3C產品,並填寫無卡分期貸款合約書,即可賺取現金新台幣5000元,但學生收到繳款通知後才發現是一場騙局,陸續向警方報案。
涉案人以「協助達標業績可獲取獎金抽成」等話術向大學生遊說,若以「購買高價3C產品」簽署無卡分期貸款合約,則可獲取5000元,若介紹朋友來辦,則介紹人可抽取2000至4000元介紹費。
檢警指出,申辦學生實際並未拿到3C產品,且嫌犯再三保證無卡分期貸款會自行全額繳納,大學生不須出任何一毛錢,但嫌犯繳納數期後,即拒不繳納,導致許多大學生接到債權公司催繳通知,突然成為債務人後才知道受騙。(編輯:陳仁華)11210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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