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士林員警涉貪污遭羈押 分局決定記2大過免職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31日電)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陳姓員警疑因毒品案涉嫌貪污,遭羈押禁見。士林分局今天表示,陳男涉案情節重大且知法犯法,經召開考績會後決定,報請警察局一次記2大過處分予以免職。

檢警昨天帶回陳姓員警等3人後,經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認被告涉嫌重大,今天上午向法院聲請陳姓員警及另外張姓被告羈押禁見,另外李姓被告諭令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

對此,士林分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案經承辦檢察官訊問完畢後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於今天裁定羈押禁見,因陳姓員警涉案情節重大、知法犯法,嚴重影響警譽,士林分局立即召開考績會,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報請市警局一次記2大過處分予以免職,斷然淘汰。

士林分局說,向來積極整飭員警風紀,查察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依法嚴處,秉持不庇縱、不掩飾,「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立場,全力配合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深入查處,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新北檢表示,陳姓員警等3人假意聯絡毒品賣家攜帶愷他命毒品到場交易,隨後由陳姓員警現身利用警察身分進行查緝,伺機在現場將事先備妥摻有少量愷他命的冰糖包和現場愷他命毒品調包,以「黑吃黑」方式將數百公克愷他命毒品侵占,還進而刪除賣家手機訊息,湮滅毒品交易證據。

新北地檢表示,檢察官於訊問完畢後,認被告陳姓員警及張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產罪,陳姓員警還另涉犯刑法湮滅刑事證據罪。(編輯:李錫璋)11210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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