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在台出生外籍子女 成年仍可續居留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9日電)一對在台生活多年的外籍夫妻日前指稱,因台灣非屬地主義,感嘆在台出生幼兒難取得國籍。對此,移民署今天指出,持有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其在台出生子女成年後仍可繼續居留。

Jay Chen為經常在街頭採訪外國人的YouTuber,他日前上傳1支影片「把台灣當成家,孩子卻是外國人」,內容為來台10餘年的美籍男子及南非籍妻子暢談在台生活感想,提到台灣國籍取得途徑問題,感嘆因台灣非屬地主義,兩人在台出生的小孩仍為外國人,且年滿18歲後須取得居留證才能合法留台。

針對上述情形,內政部移民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外國人持有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其在台出生子女只要累計在台居住10年以上(每年居住超過183天),年滿18歲後仍可申請延期居留,最長可達6年。

另外,6年內若找到工作,且最近一年平均每月收入達2倍基本工資或考取國內相關證照,即可申請永久居留。

移民署指出,為配合政府留才、攬才政策,針對外國「高級專業人才」除可直接歸化為國民外,若取得永久居留者,其未成年子女也可同時申請。

另外,若是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且經許可永久居留,其未成年子女於居住滿一定期間(3-5年)後,也可申請永久居留。

移民署表示,外國人經許可永久居留後,除非有不法等情形,永久居留證將永久有效,不會因成年而無法繼續在台居留。(編輯:戴光育)11211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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