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市一名溫姓男醫師和同醫院的女醫師傳訊曖昧,該女醫師曾傳訊給男方表示「癱…」、「我最近腿軟」等字眼,被溫男妻子發現聊天紀錄,認為女醫師破壞她的婚姻關係,對女醫師提告求償8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兩人的對話紀錄語意尚屬不明,無法認定雙方發生過性行為,最終判女醫師免賠。
判決指出,溫男和朱女婚後育有多名子女,兩人也於2022年8月調解離婚,但朱女提告主張,兩人還有婚姻關係時,老公就和任職同家醫院的女醫師關係密切,她2021年曾託人帶話給該女醫師,表示溫男是已婚人夫,自己應該要懂得避嫌。
女醫師雖得知溫男已婚,卻依舊和對方密切聯絡,互傳曖昧訊息。2022年2月,朱女發現溫男和女醫師的通訊聊天紀錄,溫男問對方:「是想我,還是需要我?」女醫師則回:「都有」;溫男又問說:「你是愛我,還是喜歡戀愛的感覺?」女醫師回答:「我如果要戀愛的感覺,每天都可以有」。
此外,溫男和女醫師除了互表愛意和思念之情外,還有涉及性暗示與性行為,美女醫師表示:「癱…」、「我最近腿軟」,溫男則回說:「都我在動,你怎麼會腿軟」。朱女看完相當不滿,認為兩人有不正當地交往關係,決定向女醫師提告損害配偶權,求償精神慰撫金8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女醫師辯稱,上述的曖昧對話,是溫男不懂分寸與職場倫理分際,她身為同科後輩不敢得罪對方,只好敷衍應對,且對話均為同事間的工作內容,並向溫男表明自己有男友了,也婉轉回應對方「其實我很討厭人家煩我」。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即使兩人的對話紀錄會往性方面遐想,但語意尚屬不明,難憑文字敘述就認定女醫師和溫男之間發生過性行為,也難以認定女醫師有不合理或逾一般社會客觀上所能容忍程度的行為,最終判女醫師免賠,全案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