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台北101前董事長林鴻明被控中聯信託背信案,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今年3月間以罪證不足將林鴻明等11人不起訴處分。高檢署發回續查,北檢今天再將11人不起訴,可再議。
曾任中聯信託公司大股東的林鴻明等人,被控在中聯信託拍賣不良債權時,指示特定資產管理公司參與比價,並以低價得標,使中聯損失新台幣24億元。檢調於民國104年展開搜索、約談行動,諭令林鴻明、林鴻道兄弟等人交保。
北檢偵辦後認為,林鴻明、林鴻道於103年及104年間已非中聯信託公司的董事或經理人,即不屬於非常規交易或特別背信罪的行為主體,中聯信託公司未循民事強制執行程序,選擇以公開標售、議價等方式處理本案不良債權,依當時客觀情況,尚屬具有合理商業目的之經營決策。
檢方指出,沒有積極證據足以證明中聯信託公司的經理人或董事確有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且不合營業常規的背信行為,且出售本案不良債權,並未致中聯信託公司遭受重大損害,林鴻明等人也不構成違反證券交易法的財報不實罪,因此將林鴻明、林鴻道等11人不起訴。
台灣高檢署認為偵查有不完備之處,日前將全案發回北檢續查。北檢偵辦後,今天再將11名被告不起訴處分,仍可上訴。林鴻明因另案正在服刑中。(編輯:方沛清)11211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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