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27日電)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黃俊哲的父親黃忠信及辦公室主任唐龍輝涉嫌在去年選舉期間送禮賄選,檢方對黃俊哲提出民事當選無效之訴,新北地院今天宣判駁回檢方之訴,可上訴。
新北地檢署起訴書內容指出,黃俊哲的父親黃忠信是某建設公司實際負責人,他以建設公司名義提供新台幣2000萬元供黃俊哲選舉。
黃忠信為求黃俊哲連任,涉嫌與兼任建設公司董事的黃俊哲辦公室主任唐龍輝及建設公司林姓副總經理等人合作,向店家訂500盒沙鍋魚頭禮盒,再由唐龍輝等人送給里長與里民,要求支持黃俊哲。
檢方認為,黃忠信、唐龍輝與林姓副總經理3人在這次行賄中居主導地位,犯後有串證之嫌且供詞避重就輕,黃忠信無悔改之意,唐龍輝以前就曾為黃俊哲賄選,卻不知悔改而再犯,均建請從重量刑,並對黃俊哲提當選無效之訴。
新北地院今天宣判,合議庭認為檢方所提出證據,尚不足以證明黃俊哲主觀上具有買票犯意,或客觀上為賄賂行為,判決檢方之訴駁回。
黃俊哲對此聲明表示,法院駁回當選無效之訴是司法正義的伸張。這次事件是選區內競爭製造出的冤假錯案,如今司法終於還他清白。(編輯:張銘坤)11211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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