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30日電)媒體人馮光遠指新竹市長高虹安論文涉抄襲是「人渣俗辣」,被高虹安提告公然侮辱,獲北檢不起訴處分,高虹安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再議無理由,昨天駁回,不起訴確定。
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高虹安論文是否抄襲引發爭議,馮光遠於去年9月20日在臉書(Facebook)貼文,指他轉貼「翁達瑞」批評高虹安涉抄襲的文章,但高虹安提及若有人轉傳翁達瑞文章,將蒐證提告,「我不信邪,偏轉」。
馮光遠表示,他跟朋友聊起高虹安,原本以為高女告他了,自己說「大不了就跟她道歉,承認自己是人渣俗辣就是了」,不料朋友跟他說,高女真的涉嫌抄襲,「好家在,人渣俗辣是她(高虹安)」。
高虹安認為,馮光遠的文章足以貶損她的名譽及人格尊嚴,向台北地檢署控告馮光遠涉嫌刑法公然侮辱罪嫌。
檢察官指出,高虹安去年的確涉及論文抄襲事件,廣為新聞媒體報導,馮光遠臉書文章針對高虹安論文爭議事件提出自己的批判,並非無端空言謾罵。
檢察官認為,馮光遠用語或許較為尖銳,縱使讓高虹安看完感到不快,但難以單憑高虹安個人主觀感受,就認為馮光遠有公然侮辱的犯意,因此日前將馮光遠不起訴處分。
高虹安不服,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經高檢署審查後,認同檢方法律見解,並認為高虹安聲請再議無理由,駁回再議,馮光遠獲不起訴確定。(編輯:陳仁華)11211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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