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4日電)林姓受刑人聲請獄中投票,最高行政法院日前駁回聲請確定。林姓受刑人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預計12日8日下午舉行說明會。說明會開放旁聽,並無網路直播。
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明年1月13日舉行,林姓男子目前在台北監獄服刑,戶籍遷入北監。他函請中選會、桃園市選舉委員會於明年選舉時,在北監設置投票所。但中選會及桃園市選委會認為若在監所內設置投票所,屬於特設投票所,應明文規範,以避免爭議。
林男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北高行10月間裁准林男聲請,桃園市選委會應於此案訴訟確定前,在北監設置投票所。桃園市選委會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廢棄原裁定,駁回林男聲請確定。
林姓受刑人已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訂於12月8日下午2時舉行說明會,說明會開放旁聽,但沒有網路直播。
憲法法庭今天公布爭點題綱,包括聲請裁判憲法審查部分,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抗字第397號駁回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裁定,侵害聲請人之何種憲法上權利,其聲請是否應受理;聲請暫時處分部分,是否符合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1項規定。(編輯:方沛清)11212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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