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選任國民法官 12/7審新店男子弒父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6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新店鍾姓男子持啞鈴弒父案,今天上午選出6名國民法官與4名備位國民法官,並進行宣誓及審前說明,明天上午將與3名職業法官進行審判程序。

檢方起訴指出,鍾姓男子與父母同住於新店區安康路,鍾男於民國112年1月18日下午2時許,疑因購買便當問題與父親發生爭執,當天傍晚持啞鈴敲擊父親頭部,導致鍾父頭部有開放性外傷而當場休克死亡。

台北地檢署5月間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鍾男,成為北檢、北院第2件國民法官案件;檢察官將羈押中的鍾男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考量鍾男有精神疾病,缺乏衝動控制能力,家庭支持系統薄弱等,裁定鍾男暫行安置6個月。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9時起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候選國民法官應到96名,實到43名,經審、檢、辯3方依國民法官法規定,於中午12時40分許選出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並於下午2時起進行宣誓、審前說明程序,明天上午將於3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弒父案。

根據北院資料,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的年齡介於23至30歲1名、31至40歲1名、41至50歲3名、51至60歲3名、61至70歲2名;職業方面,資訊業1名、營造業1名、工程業1名、零售業1名、服務業1名、醫療服務業1名、家管1名、無業1名、退休2名。

居住所位於台北市信義區1名、大安區1名、松山區3名、中山區3名、新北市板橋區1名、泰山區1名;教育程度碩士1名、學士7名、專科2名。(編輯:張銘坤)11212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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