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1日電)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接獲通報,娃娃機店內有人利用偽造50元硬幣兌換10元真幣,員警前往當場逮捕張姓女子,並起獲1000餘枚50元偽幣,全案依詐欺及行使偽造貨幣罪嫌送辦。
苗栗分局副分局長徐文明今天指出,6日接獲民眾報案,市區娃娃機店有人持偽造50元硬幣利用兌幣機換取5枚10元真幣案件。現場遭查獲的36歲張女辯稱偽造硬幣為1名男網友提供,請她兌換10元硬幣,扣除報酬後剩餘金額再交付給該男子。
張女於兌換時即遭娃娃機店業主發現,通報警方到場查處,張女先交出身上38枚50元偽幣,隨後經張女同意前往住處,取獲尚未兌換的1777枚50元偽幣,總共有1815枚,換算相當於新台幣9萬餘元。
娃娃機店黃姓業主表示,上週拿著店內硬幣前往台灣銀行換錢時,就發現有數枚「假幣」被銀行退回並沒收,剛好6日當天發現張女拿了一大包50元硬幣,透過自動兌幣機不斷換取10元硬幣,警覺有異狀,馬上報警處理。
張女被帶回警局後坦承,透過網路應徵工作,對方寄送2000枚50元偽幣給她,換算價值約10萬元,她只要換成真幣,就能獲得2萬元酬勞,其他8萬元再還給對方。
警方表示,全案依詐欺及行使偽造貨幣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擴大追查來源,以免流入市面妨礙金融秩序,並呼籲民眾,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依刑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編輯:黃世雅)11212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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