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韓國瑜餐會涉賄選判刑確定 台商林懷再審遭駁回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2日電)台商林懷涉嫌獲得中國資金,以辦餐會、資助返台機票等方式拉抬時任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選情,遭判刑3年2月確定。林懷入獄後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日前裁定駁回。可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指出,原確定判決已就卷附各項人證、書證、物證等證據資料,相互參酌判斷,而詳予敘明得心證的理由,這些證據的斟酌取捨,核定沒有違背一般經驗及論理法則的情形,林懷未提出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的新證據、新事實,本件聲請再審並無理由,予以駁回。

林懷等人被控於民國108年12月11日在中國湖南省長沙市華天大酒店舉辦「2019湖南台胞年終尾牙聯誼會」暨「湖南省台灣同胞返鄉投票大會」活動,提供免費食宿及價格不菲的抽獎活動,宴請500多名台商及台生,為國民黨及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拉抬造勢。

檢方查出,林懷等人另舉辦返台投票優惠機票活動,原價人民幣1560元的機票,可補助幾近全額的人民幣1550元。藉此方案於投票日前搭機返台的台商約有200多人,涉嫌期約賄選。

台北地檢署於109年5月間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起訴林懷;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林懷3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台灣高等法院審酌林懷等人於審理時供認犯罪,改判刑3年2月,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確定;林懷於今年8月22日到台東地檢署報到,入監服刑。(編輯:張銘坤)11212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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