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6日電)彰化縣35歲張姓男子日前在員林公園持菜刀隨機砍傷3名婦人後又自殘,昨天移送彰化地檢署複訊,檢方認為張男犯殺人未遂等罪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3名婦人14日在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公園遊覽,坐在公園涼椅上的張男突然起身,手持菜刀朝3人揮砍,其中1名婦人還被張男壓制在地上,張男砍傷人後自殘,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獲報出動員警,將張男逮捕到案。
警方將傷勢較重的2名婦人及張男送醫急救;據指出,受傷的婦人不認識男子,也不知道對方為何會揮刀砍人,張男面對媒體被詢問為何要持刀傷人,也不發一語。
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指出,先前因受傷就醫的張男,昨天移送彰化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認為張男涉犯刑法殺人未遂、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恐有逃亡之虞,向台灣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編輯:郭諭儒)11212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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