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7日電)高虹安被控誣告、貪污2案,台北地院今天上、下午分別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高虹安到庭,並開放旁聽。據指出,原本2庭安排其他時間開庭,因高女另有要務請假,才安排在同天開庭。
高虹安被控立法委員任內自民國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1月止,要求公費助理黃惠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並將虛報或浮報的差額繳回給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
台北地檢署統計,高虹安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總計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高虹安、黃惠玟及前助理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等5名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於今年9月25日、10月2日、11日先後傳喚5名被告進行準備程序,高虹安否認犯罪。
北院今天下午再次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高虹安與認罪的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一起出庭,並於明年1月間傳喚王郁文到庭。
另外,高虹安不滿男子陳時奮在臉書粉專「翁達瑞」貼文,指她遭指導教授除名,提告加重誹謗罪獲不起訴,陳男向北院自訴誣告罪。北院於10月間傳喚高虹安、陳時奮出庭,今天上午再傳喚高虹安到庭。
據指出,原先2案法官排定的庭期都不是今天,但因高虹安以另有要務請假改期後,法官配合被告時間,恰巧都訂在今天。
誣告案部分,承審法官今天針對案件爭點部分進行討論;貪污案的法官則針對高虹安聲請調查的證據必要性部分討論,並排定後續的審理計畫。2案仍在準備程序,尚未進入實質審理階段。(編輯:謝雅竹)11212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