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9日電)高檢署今天表示,經全力執行「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今年共執行4波投資詐欺查緝行動,查扣犯罪所得12億1201萬餘元,已賠償被害人損失6億4987萬餘元。
台灣高等檢察署發布新聞指出,為落實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今年5月間「查緝詐欺及資通犯罪督導中心」揭牌成立,成為第一線執法人員與行政機關的橫向協商平台,規劃協助查緝境內外電信網路詐欺集團。
高檢署表示,目前投資詐欺案件數、財損金額是所有電信詐欺類型最大宗,為精準、快速偵辦集團性投資詐欺犯罪,於今年第4波的投資詐欺查緝行動,查獲232件、1475人,查扣犯罪所得新台幣8359萬7493元、房屋4間、汽車13輛等。
高檢署進一步指出,今年已執行4波投資詐欺查緝行動,總計查獲1420件、1萬365人,查扣犯罪所得12億1201萬7885元,而透過偵查、審理中移付法院和解與調解程序,目前和解與調解件數有2827件,已賠償被害人損失6億4987萬7300元。
新聞稿指出,高檢署將持續針對高發性電信網路詐欺類型,規劃進行專案查緝,並定時公布台灣詐騙犯罪情勢分析與手法等,持續打擊、追蹤跨境詐騙及網路犯罪,提醒民眾避免受騙。(編輯:李錫璋)11212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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