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確診快篩試劑詐領保險金 16人認罪緩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4日電)COVID-19疫情期間,包括某人壽公司黃姓處長等人,涉嫌以他人的陽性反應快篩試劑取得確診證明後,向保險公司詐保,北檢今天將黃姓處長等16名被告緩起訴1年處分。

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期間,部分保險公司推出防疫險保單,檢警接獲檢舉,指有賣家在網路賣場以單價新台幣1000元販售COVID-19陽性檢測結果家用快篩試劑,疑藉此供民眾詐領防疫險。

檢警調查,某人壽公司通訊處黃姓處長持胞弟的陽性反應快篩試劑,於民國111年6月間以視訊看診方式,佯稱確診,取得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核發的數位病毒健康證明,向自家人壽公司申請保險金得逞。同公司的張姓區經理、洪姓業務員、王姓業務主任等人,也藉此方式詐保成功。

檢警查出,另有民眾在網路賣場購買陽性反應快篩試劑,佯稱確診取得數位病毒健康證明後,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得逞;也有民眾因為申請資料沒有備齊,沒有聲請成功。多家保險公司分別提出告訴。

檢警偵辦期間,涉案的黃姓處長等16人均坦承不諱,自白犯行,台北地檢署認為16人犯後態度良好,有悔意,今天將他們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並向公庫支付1萬元至3萬元不等金額。(編輯:方沛清)11301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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