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5日電)國防部某空軍雷達站共諜案,2名士官涉洩密中國情報機關,橋檢聲押陳姓士官等4人,但法官裁定交保或請回。檢方不服對其中3人提抗告,高雄高分院今天撤銷發回更為裁定。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針對胡姓士官因無羈押原因獲無保請回,黃姓、許姓錢莊老闆各裁定新台幣2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檢方提出抗告,法官審理後撤銷原裁定,將結果發回一審橋頭地方法院更為裁定。至於陳姓士官獲10萬元交保部分,檢方則未提抗告。
高雄高分院表示,由於此案另有關鍵共犯仍未到案,且承辦檢警對黃女、許男、胡男實施搜索後,發現3人查扣手機內聯繫資訊均有被刪除,且許男還有敲擊數位設備,將錄影儲存硬碟丟至窗外排水溝等行為,據此認定3人有滅證事實。
法官認為,此案仍有賴偵查機關進一步比對黃女、許男、胡男等人供述與客觀卷證出入,進而研判其他事證可能所在,藉此蒐集更充足事證。且3人犯案關係仍待釐清,也仍有勾串滅證之虞,據此撤銷發回原審更為裁定,此案不得再抗告。
國防部一處空軍雷達站近期遭人檢舉陳姓、胡姓士官因向地下錢莊借款數萬元無力償還,動起歪腦筋,洩漏經手的公務和移防等軍事機密,給和中國情報機關關係密切的錢莊換取報酬。
檢調單位獲報後監控蒐證多時,懷疑幕後有中國情報機關操控,去年12月26日兵分多路大規模搜索,並帶回陳男、胡男和涉案許姓、黃姓錢莊老闆。
橋頭地檢署訊問後,認為陳男等4人涉犯國安法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同月27日向橋頭地方法院聲押。不過,法官訊後依無羈押必要,裁定陳男新台幣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黃女和許男20萬交保限制住居、胡男請回。全案仍在擴大追查相關涉案人員以及幕後主嫌。(編輯:謝雅竹)11301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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