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6日電)戴姓男子民國92年至105年擔任國中教師及開設家教班期間,涉嫌對10名女學生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受害者去年提告,全案偵查終結,戴男遭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等案提起公訴。
民國92年至105年在彰化某國中擔任教師並在住家開設數學家教班的戴姓男子曾因猥褻學生入獄,出獄仍從事家教。當年受害女學生擔心「狼師」將手伸向其他人,去年挺身而出爆料並提告,同時呼籲當年其他受害女學生出面,全案經彰化地方檢察署偵結,依加重強制性交、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
根據彰化地檢署日前公布起訴書,戴男92年在學校陶藝教室拉開國一女學生上衣與內衣;也曾於93年在住家兼家教班,以按摩為藉口誘騙未滿14歲女學生脫掉安全褲、短褲後,讓他觸摸腿部、臀部等部位。
起訴書指出,戴男94年在住家以按摩為藉口,誘騙未滿14歲女學生進房間強制性交得逞;同年另有女學生也遭戴男騙進房間強制性交得逞;另外,戴男104年在學校圖書館對1名國三生撫摸胸部得逞。
戴男犯行橫跨92年至105年5月,地點遍及學校及住處家教班,已知有10名女學生受害,包含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合意性交等,檢察官指戴男不顧女學生欠缺性自主判斷能力、身心發育未成熟,假意按摩等以手按壓、撫摸等方式猥褻甚至性交,依加重強制性交、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編輯:郭諭儒)11301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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