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盜友人240萬元反遭拘禁毆打 雙雙移送法辦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0日電)林姓男子月初強盜友人張姓男子240萬元,13日反被張男拘禁毆打,雲林縣虎尾警分局獲報後循線帶回2人,追回部分款項,全案依法送辦,檢方諭令10到1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雲林縣虎尾警分局偵查隊長郭建宏今天表示,13日凌晨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林姓男子因8日持槍強盜張姓男子現金新台幣240萬元,13日凌晨被人帶走毆打、拘禁。

虎尾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調閱監視器追查過濾、分析相關資料,確認張姓男子涉嫌重大,向檢察官聲請拘票,13日將張、林男等2人拘提到案。

警方調查,張姓與林姓男子為朋友關係,2人8日相約南下找朋友,途中林男持槍強奪張男名牌背包內的現金240萬元,隨後駕駛自小客車逃逸。

警方說,2人13日凌晨相約在台南市要求返還現金,雙方一言不合,張姓男子即拘禁並毆打林男,導致林男身體多處擦挫傷、腿部骨折。

林姓男子供稱挪用部分現金繳貸款、債務,警方追回123萬8800元、仿巴西金牛座手槍1把、制式GLOCK19手槍1把、子彈等物證。

警方將林姓男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強盜罪,張姓男子依妨害自由、傷害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諭令10到1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編輯:郭諭儒)11301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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