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奈奈夫家醫療致死糾紛 高院判賠867萬元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3日電)網紅「貴婦奈奈」與丈夫黃博健、公公黃立雄潛逃出境遭通緝。一名何姓女子到黃家的診所醫療後死亡,家屬提告。高院今天判決黃博健、黃立雄與麻醉醫師應賠償867萬餘元,可上訴。

何女的家屬主張,何女於民國105年10月19日到杏立博全診所接受雙側眼周電波拉皮及聚焦超音波減脂療程,胡姓麻醉醫師為何女施行全身麻醉,何女在療程結束後昏迷不醒,胡姓麻醉醫師僅提供鼻腔通氣道,即將何女留置在診所恢復室。

何女的家屬表示,當晚間8時45分胡姓麻醉醫師為何女進行插管並送往台大醫院進行急救,但送至台大醫院時,何女瞳孔對光線已幾無反應,腦部出現腫脹,雖經搶救,仍因腦幹受損過於嚴重而於105年11月8日死亡。

何女的家屬主張,胡姓麻醉醫師違反醫療注意義務而有過失,且與何女死亡結果間具因果關係,向胡姓麻醉醫師及診所負責人黃立雄、黃博健求償新台幣1913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黃立雄、黃博健及胡姓麻醉醫師有疏失,應連帶賠償死者家屬精神慰撫金新台幣460萬元、2名子女扶養費分別為港幣57萬8454元及港幣45萬4786元。何女的家屬不服,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家屬請求扶養費的幣別是新台幣,原審判決的幣別是港幣,尚有未洽,且對兩造各有不利,廢棄改判2名子女扶養費新台幣228萬844元、179萬3221元,精神慰撫金460萬元,合計867萬餘元,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1301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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