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1日電)雲林縣虎尾鎮昨發生槍擊案,兩方人馬一言不合發生扭打,范男開槍回擊。雲林警方獲報後帶回5人,並循線起出M16型制式步槍1支,全案依殺人未遂等罪移送法辦。
雲林縣虎尾警分局今天開破案記者會,分局長吳正文表示,昨天上午8時許獲報,縣道158線一家汽車保養廠附近有車輛玻璃突遭槍彈射擊,車窗玻璃留有彈孔,同時段有汽車保養廠員工報案聽到多聲疑槍擊聲響。線上警網查緝當場逮捕24歲張男、30歲吳男及19歲范男等3人,並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曹瑞宏指揮偵辦。
檢警調查,26歲鄭男與范男電話中起爭執而相約談判,雙方碰面後一言不合,張、吳2人遭鄭男毆打,范男持槍還擊,鄭男隨即逃離,現場無人受傷。開槍誤擊路過民眾自小客車後車窗。
專案小組追查,槍擊後由另名張姓男子將涉案手槍及長槍帶離現場並藏放,經布線埋伏昨天下午3時查緝張男到案,起獲改造手槍1支(含彈匣1個)、子彈1顆、M16型空氣步槍1支;經檢視扣案空氣步槍並無法擊發火藥子彈,鑑識人員比對現場所查扣1顆步槍子彈後突破張嫌心防,果然查扣M16型制式步槍1支、含彈匣1個。
張男警訊供稱槍枝為友人寄放,警方對其說法存疑,將擴大偵辦。全案警方帶回5人偵辦,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殺人未遂、妨害秩序等罪嫌移送雲檢偵辦。(編輯:黃世雅)11302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