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日電)屏東長治鄉長古佳川涉動用公款買張惠妹演唱會紀念品及私人開銷,屏檢起訴,在羈押近11個月,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復職。古佳川今天表示,有電子發票,將捍衛清白。
屏東地檢署偵辦古佳川在民國109年5月24及26日、12月13日,並未實際前往一家餐廳消費,卻指示張姓特助事先取得空白收據不實核銷;另外,購買歌手張惠妹跨年演唱會紀念品與家人生日聚會等均為私人開銷,也均事先取得空白收據再以不實方式核銷,金額達新台幣5萬8000多元。
去年屏檢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古佳川與張姓特助;古佳川在羈押近11個月後,昨天屏東地院裁定30萬元交保,古佳川也在今天恢復職務。
古佳川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表示,委託助理上網購買張惠妹演唱會的外套做為公務識別使用,有電子發票,而這在鄉長特別費本來就可以使用,且為人清清白白,不論工程或人事都依法行事,不可能貪這5萬多元。
「絕對捍衛清白。」古佳川說,助理為了便宜行事,並未使用正式的電子發票申請,而是以其他商家的收據核銷才會引發爭端,無法接受被說成是貪污。(編輯:謝雅竹)11302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