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刑大偵查佐為績效偽造通聯紀錄 桃檢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日電)台北市刑大王姓偵查佐涉嫌為了工作績效,明知線人提供販毒檢舉內容與事實不符,卻竄改通聯紀錄資料後聲請拘票、搜索票。桃園地檢署今天依法起訴王姓偵查佐及2名線人。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王姓男子曾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8隊偵查佐,並在去年9月調任此大隊勤務指揮中心偵查佐,負責毒品查緝業務。

起訴書表示,周姓女子及有毒品前科的冷姓男子自民國111年起陸續向王姓偵查佐檢舉販毒案,王姓偵查佐明知冷男提供檢舉內容與客觀事證相左,卻為求工作績效,以電腦軟體竄改雙向通聯紀錄資料後,向桃檢及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拘票、搜索票。

起訴書指出,冷男為了讓呂姓女子受刑事處分,明知呂女並未販毒,涉偽造與呂女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後,持此偽造對話紀錄向北市刑大偵查隊告發呂女販毒;周女以證人身分接受訊問時,涉提供不實證詞。

起訴書表示,冷男涉犯偽證、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而偽造證據等罪,周女涉犯偽證罪,王姓偵查佐涉犯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而偽造證據等罪嫌,從重以行使公務員明知不實登載公文書罪處斷,對3人提起公訴。(編輯:戴光育)11302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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