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獻友善與關懷 司法志工打造溫暖法院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9日電)走進法院怕迷路、不知道手續怎麼辦,台灣各法院為此安排1067名司法志工,提供便民、訴訟輔導業務,期盼建立友善溫暖的司法環境,提升服務品質與司法效率。

為加強為民服務,並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台灣各級法院依「志願服務法」等規定,招募具有服務熱忱的社會人士擔任志願服務工作人員。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廳長高玉舜表示,司法志工主要服務項目為引導民眾到「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或其他業務單位,並引導民眾開庭報到或調解報到,另協助民眾索取書狀例稿、宣導資料,及扶持老弱及行動不便民眾等便民禮民服務事項。

她說,各法院應訂定志願服務計畫,依計畫招募、遴選、訓練、運用管理、考核與獎勵司法志工,並對志工進行6小時的「基礎教育訓練」,及10小時包括人際關係與說話藝術的「特殊教育訓練」,各法院可以依需求增加課程項目。

高玉舜說,訓練完成後,司法志工須配合法院辦公時間執勤,法院會酌量補助交通費及誤餐費,各法院也會指定專人督導考核。

高玉舜表示,志工服務年資滿3年,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可以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

此外,為表揚及感謝志工的服務與參與,司法院依法院單一窗口聯合服務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規定,每年就服務時數達15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的志工,會頒授志願服務績優獎牌。其中,服務時數達2500小時者,由司法院長頒贈金牌獎。

司法院表示,各法院會依需求、條件,不定期公開招募遴選,招募訊息會公告於司法院或各法院網站徵人啟事,有意願成為司法志工的民眾,可注意所在地法院網站公告或洽詢招募時間,並依各法院所定的公告或簡章向招募的法院報名。(編輯:蕭博文)11302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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